华能新疆公司托里风电公司塔城托里县玛依塔斯5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3-45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托里风电公司塔城托里县玛依塔斯5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托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华能新疆公司托里风电公司塔城托里县玛依塔斯50万千瓦风电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含风场、集电线路、升压站、送出线路、调相机等)位于新疆塔城托里县境内。项目依托本地丰富的风能资源拟开发5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通过新建一座220千伏汇集站升压后经新建一回长约80千米220千伏线路接入国网750千伏升压站消纳(具体建设内容及接入方式以项目可研与接入系统批复为准)。项目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2025年9月开工,2026年6月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可研报告与勘察设计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投资决策与建设工期总体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2025年9月开工,2026年6月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可研报告与勘察设计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投资决策与建设工期总体要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公司托里风电公司塔城托里县玛依塔斯5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
2.4 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在可研收口后20个工作日完成初步设计,具备初步设计审查条件,并配合取得初步设计报告外审单位收口审查意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提供首批施工图,施工图供图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总体要求。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风资源、气象、水文等工程设计所需数据收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配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风资源分析报告、机组选型报告编制,配合完成上述两个报告的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机组微观选址。
(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资料传递与移交;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试生产配合等服务;参与招标评标,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分标概算等一切与勘察设计服务有关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以上内容为满足可研阶段和勘察设计阶段所有工作、地质勘查工作(包含详勘时的协调工作);风电机组微观选址,完成工程可研设计(含必备图纸、可研概算、经济评价);完成初步设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智能巡检及安防系统设计、文化元素风电场设计、数智化风电场设计、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设备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项目自施工之日起至全容量并网发电期间始终派驻至少2名工代驻场进行沟通、联络、指导等全过程服务;配合可研报告内外部审查、初步设计内外部审查及电网公司组织的涉网电气设备可研和初设审查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设计需结合《中国华能集团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新能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导则》《中国华能集团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典型设计》及中国华能集团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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