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河县超康300MW风力发电项目(150MW)标段一EPC总承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漓江街与文昌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大数据产业基地2楼209室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标段一部分工程EPC总承包,是包含整个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的勘测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总结、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以及本标段建设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运输保管(二次倒运、大件运输保畅)、障碍物迁改、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及送检、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建设期施工协调、手续文件报告,最终交付投产及质保期质保等全部内容的EPC总承包工程。本标段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南部12台6.25MW风机,同步安装12台箱式变压器,同步建设对应12个风机安装场地与道路,同步建设集电线路,每4台风机形成一回集电线路,共4回集电线路(本标段包含16台风机的集电线路,共4回:C回、D回、E回、F回)。
中标人名称: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清河县超康300MW风力发电项目(150MW)标段一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超康300MW风力发电项目(150MW)标段一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广能超康(清河)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河县超康300MW风力发电项目(150MW)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0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能超康(清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20%,80% ,招标人为 广能超康(清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邢台市清河县;
2.1.2 建设规模:安装24台6.25MW风电机组,储能装置采用租赁方式,设计总装机容量150MW。新建220kV升压站座,建设一台150MVA主变,风电机组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清河东站。
2.1.3 计划工期:自开工时间起365日历天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通知为准);
2.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北省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标段一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标段一”或“本标段”),本标段范围为整个风电场勘测设计工作以及南部12台风机(S1~S12)的建设安装及调试(包括4回集电路线:C回、D回、E回、F回)。
标段二为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一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清河东站。
标段三为北部12台风机(N1~N12)的建设安装及调试(包括2回集电路线:A回、B回)。
2.1.6 各标段间分界点
标段一与标段二以升压站35kV开关柜终端头为分界点,标段一负责对应35kV开关柜进线侧一、二次接线,并配合相关调试工作。
标段二与标段三以升压站35kV开关柜终端头为分界点,标段三负责对应35kV开关柜进线侧一、二次接线,并配合相关调试工作。
标段一与标段三风机与集电线路不对应的部分以风机箱变出线端接头为分界点,标段一负责将C回集电线路接至标段三对应风机(N9~N12)箱变出线端,并配合相关调试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标段一部分工程EPC总承包,是包含整个风电场、送出线路工程的勘测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总结、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以及本标段建设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运输保管(二次倒运、大件运输保畅)、障碍物迁改、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及送检、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建设期施工协调、手续文件报告,最终交付投产及质保期质保等全部内容的EPC总承包工程。本标段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南部12台6.25MW风机,同步安装12台箱式变压器,同步建设对应12个风机安装场地与道路,同步建设集电线路,每4台风机形成一回集电线路,共4回集电线路(本标段包含16台风机的集电线路,共4回:C回、D回、E回、F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具备①或者②资质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只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须将设计分包给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2020-2022 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由评标专家查询)。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担任过至少2个100MW以上(含100MW)已全容量并网的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1.5其他人员要求:本项目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即项目总工: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1.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2项100MW及以上已全容量并网的风力发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1.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00:00 至 2024年1月28日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0日09: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广能超康(清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漓江街与文昌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大数据产业基地2楼209室 |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
联系人:王先生 | 窦炳超 |
电话:18013351778 | 电话:18031121066、18032958272 |
传真:/ | 传真:0311-6905203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rhah0319@163.com |
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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