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应城热电2025年辅助运行(脱硫、除灰、化学、燃料、热网、新能源运维等)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14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应城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应城热电2025年辅助运行(脱硫、除灰、化学、燃料、热网、新能源运维等)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应城热电2025年辅助运行(脱硫、除灰、化学、燃料、热网、新能源运维等)外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应城市
2.2项目概况:(1)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北省应城市郎君镇汉宜大道特1号,西距应城市区约7km。应城中心城区东南距省会武汉市96km,东距孝感市49km。规划建设2×350MW+1×50MW机组,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1×350MW超临界燃煤抽凝供热机组+1×50MW高压抽背供热机组。机组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冷却系统。机组三大主机配置为:东方电气集团的锅炉,上海电气集团的汽轮机和发电机。主水源(中水泵房)为应城污水厂处理后的城市再生水,应急备用水源(三屋泵站)为东西汊湖地表水。机组采用5电场电除尘器和干式捞渣机,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脱硫采用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配备一台20吨/小时容量启动锅炉,油区配备三台燃油供油泵、两台燃油卸油泵、两个储油箱及燃油管系等。燃料系统配备一台翻车机,一台斗轮机,两个筒仓,一台入厂煤采样机,两台入炉煤采样机,卸煤出力1500t/h,上煤出力750t/h。热网管线敷设方式为架空+地埋方式,采用旋转补偿器进行补偿,热网管线:1号线(电厂至双环段)、2号线(电厂至新都久大段)、2号线延长线、3号线(电厂至中盐长江段)、河边换热站。(2)华能陈河、杨岭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陈河镇、杨岭镇周边区域(电站调度名:冠云光伏)。冠云光伏电站一期建设容量为300MW,已全容量并网运行。(3)华能义和、黄滩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天鹅镇、黄滩镇周边区域(电站调度名:凌云光伏)。凌云光伏电站一期建设容量为170MW,已全容量并网运行。铧景应城市 200MW 风电项目(一期 100MW 工程)风电场工程本期规划装机容量为 100MW,主要分布于应城市南垸良种场,就近接至凌云光伏电站。该风电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4)华能应城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处湖北省应城市湖北铸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能应城中水泵房、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屋面及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总容量4.44MWp。。
2.3标段划分:华能应城热电2025年辅助运行(脱硫、除灰、化学、燃料、热网、新能源运维等)外委项目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湖北省应城市郎君镇华能应城热电。
2.5工期: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月1日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维护期限1年。
2.6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以下系统的维护1.化水系统;2.脱硫、除灰系统;3.锅炉磨煤机石子煤系统;4.燃料系统;5.热网工程;6.熊西湾贮灰场;7.冠云光伏电站;8.凌云光伏电站;9.应城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3项(按年度计算,如一年维护合同计算为1项业绩,两年维护合同计算为2项业绩,如此类推)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辅助运行维护业绩或燃料系统运行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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