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海原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10621,招标人为海原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海原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海原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中卫市海原县,共分为3个地块进行建设,各地块距海原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65km,海拔高程在1590m~2350m之间,场地地貌属低中山黄土梁峁,地形起伏较大,总规划场址面积766.7km²。其中地块#1面积358.5km²,地块#2面积334.1km²,地块#3面积74.1km²。总装机容量 100万千瓦,配套建设1座330kV汇集站,5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拟安装7.XMW及以上风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通过40回35kV集电线路分别接入配套的5 座110kV升压站及330kV汇集站,经330kV汇集站升压后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国网天都山750kV变电站完成电力送出。
2.1.2招标范围: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工程共划分四个标段:
标段一:开展49台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机吊装平台整平处理、平台施工、平台防护设施、排水设施修筑、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风机基础浇筑、箱变砌筑、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回填、风机沉降观测点的制作、风机基础防雷接地网敷设及接地电阻检测等,土方外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标段二:开展18台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机吊装平台整平处理、平台施工、平台防护设施、排水设施修筑、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风机基础浇筑、箱变砌筑、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回填、风机沉降观测点的制作、风机基础防雷接地网敷设及接地电阻检测等,土方外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标段三:开展46台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机吊装平台整平处理、平台施工、平台防护设施、排水设施修筑、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风机基础浇筑、箱变砌筑、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回填、风机沉降观测点的制作、风机基础防雷接地网敷设及接地电阻检测等,土方外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标段四:开展27台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机吊装平台整平处理、平台施工、平台防护设施、排水设施修筑、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风机基础浇筑、箱变砌筑、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回填、风机沉降观测点的制作、风机基础防雷接地网敷设及接地电阻检测等,土方外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2.1.3计划工期(施工):每个标段均为9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符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建设两高一低优质工程。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机基础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机基础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6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1 16:00:00。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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