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南山二期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4415)
平遥南山二期 50MW 风电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3862001),已由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遥威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招标人:平遥威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平遥威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境内
建设规模:50MW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 2025年6月30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文件价格 (元) |
1 | HYZB-2024415 | 平遥南山二期 50MW 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 | 1.工程设计: 1.1设计范围:投标人负责本工程从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出具(竣工图数量)等全过程的所有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平遥威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要求、内容和深度等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投标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安全文明施工的标识标牌使用等要求。 1.2工作内容及深度 (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工作 场内外道路;总平面坐标和高程控制点(含方格网布置)、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布设、平断面测量、地质专业的测量、水文专业的测量;建立工程施工测量网(控制点个数10点以内);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调查及现场和室内技术工作等,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工程测量报告、工程施工测量网建设报告、土壤电阻率报告等。勘测内容应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 (2)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范围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范围(编制出图计划),主要内容应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项目的完整性。施工图深度应满足各行业制定的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3)竣工图编制 设计范围同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范围,竣工图深度等同于施工图设计深度(危大工程在设计说明中详细说明),深度要求符合。 (4)设计归总 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参加工程的设计联络会,对相关设计事项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和处理。 (5)编制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设计对标报告、优化设计大纲、基建节能减排专题报告,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 (6)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7)网络及信息化设计(如果有)。 (8)现场设计服务。 (9)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和验收。 1.3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 市县项目核查意见,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审查及批复,水保方案编制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地灾手续办理,压覆矿产手续办理(如需),社稳评估审查意见(如需),洪评审查意见(如需),节能审查意见(如需),文物手续办理(如需)、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如需),林勘报告编制、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批复,永久和临时涉林涉草用地审核审批及补偿支付(含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报告编制及手续办理(如有),永久用地报批、征占、补偿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国土用地报批、不动产测量报告、永久征地招拍挂、临时用地勘测定界,临时用地报批、征占及手续办理,临时用地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地下管线、地埋电缆、地埋光缆等的协调、迁移及保护工作(包含线杆、坟地等),清表、青苗补偿、测量、植被恢复等工作直接或涉及的全部费用);县乡村土地租赁合同签订,负责为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其他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补偿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及所涉及的费用,可再生能源中心质监备案、质监协调,能监办工程安全备案及发电业务许可证,本项目实施至竣工验收期间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电网及其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工作,质监及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其它单位所有沟通事项。手续办理需满足招标人合规性清单要求。 3.升压站、对侧站、35kV集电线路和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风机主机(含塔筒、锚栓及附件)甲定乙购,设备及材料(含发包方供货)卸车、二次倒运、清洁、保管、检测验收、现场保卫安装(含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调试、试验、全容量并网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人员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项目达标投产、发电业务许可证手续办理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风机主机(含塔筒、锚栓及附件)采用发包人招标结果,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暂定价(2.1元/w)报价,招标结果确定后再平移至总承包合同,拟由本项目承包人与中标的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风电场区所有工程的设备(含箱变和电缆及附件)和材料采购和监造、施工、调试、验收等一切工作,现场检测试验,包含但不限于取样、送样、测试、报告出具等内容; 4.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本标段内风电机组、箱变、接地、集电线路、升压站电气设备、风电机组监控系统、测风系统、升压站监控系统、保护系统、直流供电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计量系统、功率预测系统、一次调频、接入系统、防雷系统、消防系统、升压站视频监控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设备、环评水保等其它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与已建成升压站设备的联调、联试)、试验、验收、检验检测、达标投产等。 5.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测量控制网布设、清表、场平、基础处理、场界围栏、风机基础、其他设备基础、接地工程、电缆沟、升压站基础、升压站相关建筑工程(设备构支架、围墙、给排水、排水沟等所有新建、改建室外工程)、项目移交前的沉降观测、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进场道路需设置指引标、反光识牌,山体道路需设置排水泄洪沟)、供水(如需办理取水手续费用已分摊在其他项目中)供电(临时电源,项目竣工后转备)等工程建设必须的和其它建筑工程的施工、验收、检验检测工作;景观、植被拆除、迁移、恢复、成活率保障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本标段各专项方案评审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目视化的实施,应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 6.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其他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6.1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检测、整个线路参数测试计算、线路及风电场保护定值计算及相关事宜、地调、备调、山西省调通信的接口服务、四遥功能调试、设备安装调试及试验、各次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配合及协调、本项目接入系统批复要求的调度自动化和通信系统调试验收、并网前各项验收、涉网试验、专项试验、一次调频、仿真建模、性能测试及并网性能检测等。本标段范围内成品保护、工程质量检测,设备代保管、档案管理(自前期手续办理开始至工程档案验收合格止,在此期间所有资料的生成、收集、整理、归档、组卷、装订、移交等全部档案工作)等工作。完成本项目的环保、消防、水土保持、档案、防雷接地、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工程保险(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并附带第三者责任险。)竣工验收和达标投产验收等工作。 6.2投标人需根据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中心调系字[2020]64号《关于开展山西省调新能源场站仿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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