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国能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通河二期 100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CEZB240001402 ,招标人为国能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通河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
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黑龙江通河风电项目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 100MW ,接入国通风电场 220kV 变电站。本期安装 16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风力
发电机组,本期主变压器需预留本期配套 10MW/20MWh 储能及一期 15MW/30MWh 储能装置接入条件,储能装置按照可全容量独立参与电网调
度考虑,故本期配套安装 1 台 235MVA 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 220±8×1.25%/35kV ,在风力发电场满发时不影响储能装置放电。风电场电能通
过变压器升压后,经原有 220kV 线路送出。升压站 220kV 侧采用单母线接线,采用户外 AIS 单列布置; 35kV 侧采用单母线接线。 220kV 侧为有效
接地系统, 35kV 经小电阻接地。升压站位置在风电场区域规划范围东南部,通过单回 2×LGJ-240 输电线路,以 220kV 电压等级接入 220kV 洪胜
变 220kV 侧,进入黑龙江电网主网,送电距离约为 15.5 千米。
2.1.2 招标范围:所有涉及本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安装、调试、联调联试、项目并网、项目整体验收(包含储能设施、对端改
造、升压站改扩建所有范围)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除甲供设备外(风电机组不含塔筒、主变)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
采购;承包人负责项目全过程手续办理并取得批复文件;政府各相关部门备案、质量监督、计量、消防、档案、职业卫生健康、竣工备案和项
目启动等各阶段验收;项目永久征地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征地补偿费由发包人负责);临时用地补偿及手续办理为总价包干,由承包
人负责;;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完成项目接入发包方集控中心的设备采购、服务租赁及调试工作;完成电网及上级
公司要求的各阶段各项调试、试验、检验、测试。
2.1.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月(暂定)。
2.1.4 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进行,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能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质量技术要求。
2.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 2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
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100MW 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的合
同业绩 2 份(至少 1 份合同业绩承包范围包含储能项目),如提供的合同业绩不包括储能项目,须至少再提供 1 份储能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
承包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
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
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4 】信誉要求: /
【 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2 )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 100MW 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
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
单位名称)。
( 3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 12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6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
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 1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 2 )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
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 7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
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 1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2 )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 100MW 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
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 8 】施工机械设备: /
【 9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
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
【 10 】采购货物要求: /
【 11 】其他要求: (1 )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 ; 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 ; 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
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提供对应资质证书。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 7. 承包人建议书 ( 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
(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 ) ,未在投标文件格式 7. 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
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
体各方职责、工作范围等相关内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 https://www.ceic.com )首页网页底部查找 生态协作平台 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
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 物资采购 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
协作平台 → 帮助中心 → 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 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 2024-03-02 09:00:00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2024-03-11 16:00:00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 1 包 7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 1 包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
5. 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 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组件下载 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 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
2 )点击右上方 帮助中心 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 - 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 )点击右上方 组件下载 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 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 及 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 → 帮助中心 → 国
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 CA 数字证书,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 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 - 电子标
(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 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 章节 ( CA 锁绑定)
2.5 章节 (文件领取)
2.9 章节 (开标大厅)
3.1 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 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03-25 14: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过 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 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 其他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明达大厦 55 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李俊悦
电 话: 13804588995
电子邮箱: 1206893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邮 编: 100007
联 系 人:吴亮亮
电 话: 010-57337287
电子邮箱: 12085128@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 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 8:30-12:00 ; 13:30-17:00 (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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