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连太平湾风电新型材料制造基地项目高压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运达招运北方(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大连太平湾风电新型材料制造基地项目由运达招运北方(辽宁)新材料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占地2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60266.46平方米,包括生产厂房、综合楼、宿舍楼、固废站、危化库以及门卫等。项目总用电负荷为9500kva,现阶段使用过渡电源负荷为4000kva。
大连太平湾风电新型材料制造基地项目高压配电工程招标范围含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10KV管线(由红线外供电点位接至配电房进线柜);配电房内变压器、高低压柜等图纸所包含全部设备、线缆采购,配电房内设备层土建(含设备基础、电缆沟、地坪等)、装饰、接地等,以及后续实验、验收、调试、通电等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
日历天数:24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及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符合国家电力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具体详见合同。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如下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且相关人员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如下执业资格要求(人员不可复用):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上述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半年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配电房工程施工实施业绩,提供项目清单及对应的合同协议书。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页、施工范围、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问页。】
注:(1)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项目类型、项目时问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为牵头方的业绩。】
3.5 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的查询结果为准;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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