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连太平湾风电新型材料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厂房动力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运达招运北方(辽宁)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划用地面积210353m2,建筑物占地面积约83426 m2,总建筑面积98727m2,一期厂房建筑面积约48515.36平方米,本次施工内容包括厂房一期动力配电工程。
本次工程范围为大连太平湾风电新型材料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动力配电图纸及清单范围内,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送电等全部工作(除电缆主材,电缆为甲供)。包括但不限于:
(1)从指定电源接入点:生产厂房一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开关下口开始的所有动力配电工程。
(2)电缆桥架/母线槽的供应与安装。
(4)厂房内的配电箱/柜的供货、安装与接线。
(5)防雷与接地系统的安装与测试。
(6)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及交付。
(7)为招标人操作及维修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具体详见图纸及技术文件。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25日
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1月24日
日历天数:60天。具体以甲方及监理下发的通知为准。
符合国家电力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具体详见合同。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2)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如下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且相关人员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如下执业资格要求(人员不可复用):
1)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或机电均可),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上述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起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含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机电安装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
注:(1)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为牵头方的业绩。】
3.5 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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