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6250KW风力发电机组,包含风机及箱变、升压站建设、集电线路等设施。
招标方项目经理:马喜要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jjjc201604@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2、招标工程概况
2.1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包含以下内容。
8台风机及混凝土塔筒拼接安装、箱变安装及风机配套的电缆敷设及电气安装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风电机组安装:包含卸车、保管、必要的场内二次拖运、储存、现场组装、吊装就位、必要的调试试验;风机叶片安装按照厂家要求进行二次紧固拉伸工作(如有),风机连接高强螺栓检测及吊装方案专家认证,配合甲方监检以及风机验收并网;
2. 塔筒安装:塔筒的吊装及安装、塔筒内电缆及附件安装(含卸车、保管、必要的场内二次拖运、储存、安装)、规程规范要求范围内的检测、试验、调试;
3. 风机变压器(箱变):箱变及附属设备安装(含卸车、保管、储存、二次搬运、安装、调试试验);
4. 塔筒到箱变电缆、网线、光缆敷设安装、熔接、试验:
5. 设备包装物及支撑支架保管、回收、装车移交;
6. 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的现场卸车、二次搬运、消缺处理﹑参与到货验收、移交;配合机组整套调试运行等;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超越甲方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8.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乙方应无条件协助主机厂、塔筒厂设备运输车辆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
9、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产生的阻工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10、其他:本合同范围未具体列举,但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合同草案中已约定的工程内容及尾工处理项或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考虑到的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同样属于本标段内的工程范围。
11、本标段内乙方自行承担的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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