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海上综合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2-148)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海上综合保障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本工程采用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陆上计量站布置在平湖独山港东部。风电场由12回35kV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kV变压器(180MVA)升压后由两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计量站,最终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区域属于上海金山海事局管辖。2022年12月21日,上海海事局发布《上海海事局海上风电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沪海通航〔2022〕191号),加强辖区海上风电场建设施工和运行维护的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保障船舶、海上设施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要求各海上风电场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加强海上风电场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船舶、海上设施航行、停泊、作业安全。
为加强海上风电项目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海上船舶、海上设施航行、停泊、作业安全,需委托开展风电场海上交通安全保障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风电场区域海域周边巡检及应急保障、技术安全保障服务、海上信息安全保障服务等。
2.3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规模:300MW
2.5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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