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标准地工程外围护栏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标准地工程外围护栏采购项目 经锡智能源字〔2024】72号批准,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标准地工程外围护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标准地工程外围护栏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
2.3招标规模:标准地工程外围护栏采购
2.4标段划分:
标段 | 材料名称 | 数量及单位(米)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标准地工程外围护栏采购(锡市、西乌) | 36250 | 考虑到项目总体进度,供货期应在15天内,具体依据合同签订为准。 | 、西乌珠穆沁旗 | 130.5 |
2 | 标准地工程外围护栏采购(苏左、苏右) | 36300 | 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 | 130.68 | |
3 | 标准地工程外围护栏采购(蓝旗、白旗 ) | 39450 | 正镶白旗、正蓝旗 | 142.0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说明;
(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5)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中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我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裁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购犯罪档案的査询结果裁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传之日起前三年)。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薇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一信用服务一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国,将查询结果裁图。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为所供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限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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