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新能源公司国通风电场塔筒更换技改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7864,招标人为国能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通河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通风电场塔筒更换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塔筒更换项目)场址位于哈尔滨市通河县境内,风电场为平原风电场。
2.1.2招标范围:国通风电场塔筒更换技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涉及本工程的施工、材料、塔筒拆除、风机基础检查复核、塔架及其附件、主机安装、拆除设备的转场运输、保管;新塔筒设计认证及复核、项目整体验收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1.3计划工期:本工程2026年4月30日前至少应完成14号、17号风机新装、4号、22号、25号、30号、1号、6号风机的拆、安装及调试工作,力争完成10台风机的拆、安装及调试工作。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风机安装及调试工作。
施工地点:国通风电场
2.1.4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进行,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能通河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质量技术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至少包含5.0MW风电机组、塔筒吊、安装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 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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